近日,冒着严寒天气,当事人肖某林、张某贵喜笑颜开地将一面书写有“办案廉明为人民 执法公正扶正义”的锦旗送到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高梁法庭刘友良法官手中,表达对承办法官的感激之情。
2022年7月4日原告肖某林、张某贵给被告卢某川、卢某吟、某某石料厂进行石料加工,经双方对账,确认三被告还欠原告1934602元,各方约定自2022年8月20开始分期还款,《分期还款协议》签订之后,三被告一直未能依约付款,于是,原告肖某林、张某贵将该案起诉到东兴区法院高梁法庭。
高梁法庭刘法官受理此案后,考虑到临近年末,农民工兄弟们正等着这笔工资过个祥和的年,于是加紧办案,在较短时间内将案子审判完结,被告在收到判决后自觉服从法院判决,主动与原告联系,支付了90余万元的案款,并承诺年前付清剩余欠款于,原告收到钱后支付了其余农民工工资,本案顺利完结。
守护农民工合法权利,帮农民工的应得的薪酬,关系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安宁,内江市全市两级法院下一步还将继续关注农民工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为农民工“保薪”护航。(黄 莹 周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