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近年来,四川承担党中央赋予的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国家级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重大任务,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现实需求急剧增加,现有司法机构亟需提档升级。
对此,省政协委员、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秦海,省政协委员、成都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彦联合提出提案:建议在四川设立成都知识产权法院,并将筹建成都知识产权法院纳入四川重点项目建设规划,积极争取纳入国家重点项目建设规划,给予政策支持。
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全国重要的科技创新和协同创新示范区,到2035年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活跃增长极和强劲动力源。四川是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拥有11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66个试点示范区县,5个试点示范园区,254家示范和优势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有效商标注册量,持续多年保持西部领先地位。成都市集聚了天府新区等高层次创新平台,落户的世界500强企业稳居中西部首位,全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西部唯一国家专利审查中心、西部首个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均落户成都,创新成果急速增长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迫切。
“成渝地区被党中央赋予重大政治任务和光荣历史使命,践行使命离不开司法服务能力更突出、水平更高的知识产权法院护航。”两位委员告诉记者,“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亟需更加突出的知识产权司法能力,四川蓬勃创新发展态势亟需设立更高层级的知识产权法院,在四川设立成都知识产权法院十分必要。”
两位委员认为,设立成都知识产权法院现实条件也是具备的。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建设成都知识产权法院,同时天府中央法务区的快速建设,吸引了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及时应对指导中心等高能级机构入驻,为四川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二是四川法院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格局升级完善,与省知识产权局等6家单位构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省律协进行年度座谈、研讨发展,构建良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生态圈;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川渝一体化,两地法院联合签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交流合作协议,构建19项机制,联合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共建“知识产权双城保护圈”。三是司法基础储备坚实。省高院深入推进‘三级联动、三审合一、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审判模式,于2020年设立全国首个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多元解纷工作站,建立基于“两表指导、审助分流”的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审判机制;此外立足知识产权审判高质量发展要求,将政治素质高、具备理工科背景的优秀法官充实到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秦海介绍:“目前,全省已有150名专业背景、丰富审判经验和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员额法官,309名知识产权审判人员中硕、博学历103人,占比33.33%。”
如何设立成都知识产权法院?设立后如何运行?两位委员提出了三点建议:在设立步骤上,遵循稳妥有序、循序渐进原则。在成都知识产权法庭的基础上,按照“审判庭—法庭—法院”的路径,省高院加大对成都知识产权法庭信息化建设、审判指导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切实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为设立成都知识产权法院奠定坚实基础。在案件管辖上,遵循跨域管辖、重点突出原则。借鉴北京等地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范围,受理跨区域集中管辖四川省有关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等专业性强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成都市辖区内著作权、商标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川内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内基层法院对繁案作出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指定管辖的其他案件。在法院规格上,遵循省级直属、适当提高原则。在人员编制、领导职数配置等方面,按照省会城市中院规格进行设立,其上一级法院为省高院,对其人财物的管理模式参照省高院直属中级人民法院成都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其院庭领导、审判员由省高院院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免,相关经费由省财政足额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