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9日,天全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强制猥亵、猥亵儿童案件。被告人因犯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判令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印发<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后,天全县法院首例判处性侵未成年人被告人从业禁止的判决。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利用网络游戏、网络聊天软件结识未成年人后,为追求性刺激和满足自己性欲使用暴力、胁迫的方式强制猥亵他人。并多次为满足其性刺激目的,以直接与儿童进行身体接触,或者通过网络聊天软件以诱骗的方式要求儿童拍摄、传送暴露身殖器的不雅照片、视频为其观看。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当庭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等情节,天全县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花朵和希望,针对未成年的性侵犯罪严重挑战了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底线,为预防被告人再次对未成年犯罪,天全县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宣告从业禁止。从业禁止在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体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从业禁止令的颁布可有效避免性侵罪犯对未成年人再次犯罪的可能,起到惩戒和警示的双重作用,从源头上搭建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体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一个平安晴朗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