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乐山法院集中对被告人雷庆节等16人涉黑犯罪案件和蔡贵建等8人涉黑犯罪案件进行一审宣判。此次集中宣判共24名被告人获刑,其中18人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17人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重刑率达到70.83%;2人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共判处罚金61.3万元,追缴、没收违法所得64.64万元。
(图:乐山中院庭审现场)
2018年以来,被告人雷庆节通过其在社会上的威名,网罗、组织“两劳”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及大量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以雷庆节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实施强奸、强制猥亵、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危害一方,社会影响恶劣,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强制猥亵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组织卖淫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雷庆节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5名被告人被判处十八年六个月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图:犍为县法院庭审现场)
犍为县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强迫卖淫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蔡贵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其余7名被告人被判处十九年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2年,乐山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总牵引,全力推动扫黑除恶“十件实事”落地见效。乐山两级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恶案件8件53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7人,重刑率达到69.81%。持续深化“打财断血”,加大对涉黑恶财产的执行力度。今年以来涉黑恶案件执行到位金额6381.73万元,执行到位率82.49%。
2022年,乐山法院积极延伸职能营造斗争声势,在3月和5月,共开展两轮“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模拟法庭、法官讲法等方式深入社区、村镇开展普法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00余次,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斗争的信心与能力。同时,积极参与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条线共发出相关司法建议30余份。
乐山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及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力以赴,攻坚克难,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建设平安乐山法治乐山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