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乐山市市中区法院并案审理并宣判2起非法砍伐、买卖松疫木案。被告人夏某某、侯某某犯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分别处罚金一万元。该案为公安部“昆仑2022”专项行动第四批挂牌督办39案之一,也是全区首例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
被告人夏某某系乐山市市中区全福镇某木材加工厂的股东,主要负责收购木料、货款结算等工作。被告人侯某某系货车司机及木材商贩。2022年3月19日、3月29日,夏某某两次以530元每吨的价格,从侯某某处收购来自宜宾市翠屏区运送至该木材加工厂的松杂木共三车。3月29日,夏某某在装载松杂木的货车已过磅并排队准备卸货时,被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挡获,从中查获松木292节,同时查获该木材加工厂内原存放的松木287节。
上述查获的松木经抽样并送四川农业大学林学院进行检测后认定:侯某某于2022年3月29日售卖给该木材加工厂的松木中含有松材线虫;该木材加工厂内原存放的松木中未检出含有松材线虫。经乐山市林业和园林局进行松材线虫病疫情危险性评估,侯某某、夏某某运输松疫木到市中区的行为,有引起重大林业植物疫情的危险。后该批292节松疫木由行政机关进行无害化粉碎处理。
两名被告人在明知“宜宾系松材线虫病疫区,该地区的松木不能调运、经营”,且无法办理砍伐和植物检疫的相关手续基础上,仍然收购调运或收购经营来自疫区的疫木,有引发重大植物疫情的危险,情节严重,均已构成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二人被传唤到案后,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且经评估适用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影响较小,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12月7日至20日,《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二阶段会议在加拿大蒙特利尔成功举办。大会在主席国中国的引领下通过了全球高度期待的“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生物多样性是地球生命共同体的血脉和根基。市中区法院也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案件,更好地发挥司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职能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扎实服务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官提醒
森林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对于维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松材线虫病又名松树萎蔫病,是世界上最具危险性和毁灭性的森林病害,具有传播途径广、致死速度快、防治难、成本高等特点,松树染病后极易造成大面积死亡,破坏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原真性。2013年,松材线虫病便被国家林业局列为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也是我国头号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被称为松树的“癌症”和植物界的SARS。为此,我国专门划定松材线虫疫区,对松材的运输和使用实行严格管理,而宜宾市的九个区县自2020年起连续三年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列为松材线虫病疫区。
本案中,二被告人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规定,明知当地已被划为松材线虫疫区,仍非法买卖、调运该区域内松材,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惩处。同时,也警醒相关从业者提高法律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防止埋下“生态炸弹”,切实维护森林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