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房子卖不脱,我还计划以物抵债,没想到他居然付钱了,感谢法官为我们追回损失……”,三位申请执行人激动地跟执行法官“絮叨”法院执行力度大,为法院点赞!
原来,在2018年前后,被执行人张某以其成立的职业培训学校的名义,招收了约十名学员,跟随本市某中医医院的医生进行中医专业学习,学制为四年。每名学员支付培训费6万元、住宿费1000元。因三申请执行人未满18周岁,协议未经公证处公证。后双方发生纠纷,学员要求退还学费并将张某及培训学校告到龙马潭区法院,因培训学校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且未经审批对外招收学员,导致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最终法院判决:张某及培训学校退赔部分学费,三案共计12万元。张某不服,却未上诉,亦未按期退还学费。三申请执行人遂向龙马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中,张某一直称其冤枉,又希望法官组织调解,希望申请执行人减少金额,但申请执行人仅愿免除诉讼费,学费不愿作出让步。最终双方协商失败,法院遂采取强制措施,对张某名下的房屋进行议价并挂拍,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拍卖前,张某为保留其住房,也为外出方便,最终将案款12万元转到法院,三案随即履行完毕。
(吴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