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物业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导致业主抵触情绪高,物业公司收费难矛盾突出,为了推进物业服务纠纷源头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物业纠纷治理效能,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叙永法院强化四个举措,高效快速化解物业纠纷。
(一)追根溯源,深挖物业纠纷产生源头
据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物业服务纠纷数量逐年上升,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我们发现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都存在对物业服务定位不精的问题,物业服务企业认为自己是管理者,滥用管理权;而业主则认为物业服务企业是服务者,应该无条件提供服务,小区大小问题都应该由物业服务企业来解决,如车子被盗了找公司、房屋漏水找公司、小区公共实施坏了找公司,把物业公司当成了自己私人管家。上述问题的存在导致大多数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产生不满情绪而拒交物业费,收不到物业费的物业公司更无力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产生恶性循环。叙永法院在受理物业纠纷案件时,通过先深入小区调查了解,走访小区业主,了解小区业主不交物业费的症疾所在,从而针对性开展调解。
(二)组织学习,促进企业提升服务质量
协调住建部门,组织辖区所有物业服务公司到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参观学习,通过对先进经验进行全方位感受学习,找到差距所在。并组织各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对业主提出的的共性问题进行点对点交换整改,从而全面提升服务质量,让老百姓真正体会到物业服务带来的便捷、实效,自觉选择物业服务,不是被动接受物业服务。
(三)强化联动,构建物业纠纷解决机制
加强与政府、住建行业主管部门、社区、业主委员会、行业协会、人民调解等部门合作,构建联动解决物业纠纷的合作机制,通过发布联合通告、点对点小区法治宣传、点对点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公开选聘物业公司等形式,对物业纠纷提前介入及时化解,建立高效信息共享机制,畅通沟通渠道,联动开展物业服务纠纷化解机制。
(四)示范诉讼,以点带面高效化解纠纷
由于绝大部分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而拒交物业费也成为一个社会问题。每年法院受理的物业纠纷案件少则几十件,多则几百件。甚至有些小区90%以上的业主都不交物业费,如果这些物业纠纷全部进入法院诉讼,仅靠法院现有力量是无法解决的。叙永法院在受理物业纠纷案件时,成立专案领导小组,对同一小区的物业案件进行集中送达、集中开庭审理、集中到小区进行宣判,通过发挥示范案件生效裁判的示范作用,促进其他与示范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基本相同的物业纠纷案件高效解决,从而带动小区其他业主自觉补交物业费。提供纠纷化解效率和调解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