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政机关执法办案,做好行政争议前端治理,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富顺县人民法院与富顺县人民政府建立了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面向点纵向延伸,形成一套联动常态化、分析专业化、办案规范化、应诉制度化、化解实质化的行政争议府院联动体系。
确保府院联动常态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富顺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季度组织各行政执法机关定期召开例会,讨论行政执法中的疑难问题,准确把握行政争议的矛盾集中点和行政执法疑难点。针对行政机关在执法办案中遇到的急、难、要事件,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座谈会,提出针对性建议。
确保态势分析专业化。富顺县人民法院就一段时期内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情况、类型特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通过类型化案件专项专业分析向与会机关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以审判促执法,做好行政争议前端治理,解决类案诉讼难题。
促进执法办案规范化。定期就执法程序性、诉讼程序性方面对具有行政执法权限的行政单位进行培训,厘清具有交叉职能的行政机关权责划分,有效提升规范意识,指导规范执法。
要求出庭应诉制度化。针对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应诉的问题,富顺县人民法院及时召开联席会议予以通报,并对相应机关及其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以此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证行政争议化解前提的实现。
促进纠纷化解实质化。加强案件前瞻性预判,准确把握潜在风险,前端介入参与化解。2021年富顺法院参与重大项目行政纠纷、招商引资行政协议案件的研判会议22次,促进8件行政争议案件在诉前化解,及时妥善处理行政争议纠纷,确保营商环境有序构建。2022年4月,富顺县12家教育机构不服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对其给予的行政处罚案件,并向司法局提起行政复议。我院应县司法局的请求,于今年5月,会同县司法局、检察院、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召开行政争议化解联席会议,共同研判案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与损害后果大小,为各所教育机构“量身”制定调解方案,最终促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12家教育机构达成调解协议,酌情减轻处罚,各方当事人对该结果均表示满意。(曾 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