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12月12日,乐山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乐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邓鹏出席会议,乐山中院在家院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乐山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周兴复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最高法院、省法院司法改革推进会精神,总结了乐山法院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相关工作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要深化改革认识,推动试点工作均衡发展。要充分认识到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背景及重大意义,进一步细化分工、优化流程,高质量完成各项“规定动作;要主动作为,认真谋划,积极完成试点方案规定的“行政案件繁简分流”等一系列探索性改革任务,确保“自选动作”出彩出新。 二是要强化上下一体,发挥条线业务指导作用。要强化上下级法院之间的业务沟通和指导,落实发改案件沟通交流机制,探索建立对疑难复杂案件类型化、条线化、精准化的指导制度,完善审判质量定期分析通报机制。 三是要加强成果转化,打造富有特色的改革品牌。乐山两级法院要树立起条线责任共同体意识,强化改革担当,积极转变思路。要深入挖掘试点工作经验做法,通过改革案例、工作专刊、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做好改革典型案例的编写、推广宣传工作,形成具有乐山特色的改革经验和改革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