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法院结合“红梅党员法官在身边”法庭联系镇街工作机制,在基层设置法律服务站,构建起以法庭为指导、村组干部等社会力量共同组成的纠纷化解网络体系,通过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促进村组干部等调解力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筑牢社会矛盾化解防线,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探索“两所一庭”联系机制
“照循法官,我们这儿在出警,两兄弟打架后因医疗费问题发生了纠纷,请你来协调下。”——来自永年镇派出所
“照循法官,我们打算下周一调解永年中学两个学生打架的案件,请你过来一起协助调解。”——来自永年镇司法所
人民法庭作为派出机构,在乡村多元纠纷化解工作中,常与派出所、司法所存在重叠,比如派出所治安案件中的损伤协调、司法所关于群众咨询、纠纷化解的协调。2014年,富顺县法院永年法庭决定开始探索建立“两所一庭”联系机制,即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协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2015年5月,“两所一庭”联系机制正式建立,至今通过该机制化解矛盾纠纷100多起,其中妥善化解的一批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打架纠纷案件和一批涉及土地流转纠纷案件尤为典型,有效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规范完善协作联系机制
“照循法官,辖区某村因土地流转与某农业公司发生纠纷,村民来到政府寻求解决,请你过来调解下,并进行法律宣传。”——来自永年镇人民政府社治办
“照循法官,村民对村修公路的征地补偿不满意,集体阻挠施工,我们希望你过来帮忙协调下。”——来自兜山镇人民政府社治办
2018年9月,在“两所一庭”联系机制的基础上,永年法庭对现运行的机制进行了规范完善,加入了永年镇社会治理办公室作为联系机制成员,以最大限度发挥各部门联动调处矛盾纠纷的作用。今年,永年法庭成功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处理4起群体性纠纷,化解重大疑难问题2件。
指导调解工作室成立
“照循法官,我们的村组干部在调解过程中对法律讲解、调解技巧存在盲区,你来为我们传授下调解经验、技巧和讲授下法律知识。”——来自新房村村组干部
富顺县法院秉持“源头预防行在先,非诉调解挺在前,诉讼调解来兜底”的诉源治理工作整体思路。于2019年7月在永年镇新房村成立“照循法官指导调解工作室”。在其驻地永年镇新房村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讲解,开展“坐堂问案、送法上门、授人以渔”的调解技能培训,指导人民调解员对个案的化解,提高调解员的纠纷化解能力,将纠纷化解在矛盾对抗发展初期。自成立以来,开展讲课培训15场,矛盾纠纷个案指导30余件次,成功化解20余件。
与“红梅党员法官在身边”深度融合
“照循法官,兜山镇人民政府在打造一个某某调解纠纷中心,我们想借鉴你在新房村工作室的经验,邀请你到调解中心讲课。”——来自兜山镇人民政府
“照循法官,板桥法庭准备在辖区内开展联系会,邀请你针对人民调解员和村组干部开展一场调解方法和法律知识培训会。”——来自板桥法庭
为保障和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合法合理地化解各类纠纷矛盾,切实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永年法庭将“照循法官指导调解工作室”与“红梅党员法官在身边”法庭联系镇街工作机制深度结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主动融入基层社会多元治理,不断将司法纠纷端口前移,向前延伸司法服务。(付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