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及时查封不动产,为兑现申请人申请执行款项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3年,甘某与屏山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法院判决甘某支付屏山某公司租金等费用13万元。
2015年,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甘某分三年偿还租金及利息15万元,直至2018年付清,自此,案件进入终本状态。
2020年4月9日,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屏山某公司电话,告知执行法官被执行人甘某至今没有履行和解协议,而且与他人共同拥有多处房产,请求法院恢复执行并将被执行人甘某房产查封。
根据申请人提供线索,执行法官立即对申请人提供的消息进行核实,确认了被执行人甘某名下确实有多处房产。执行法官立即作出执行裁定,对甘某名下房产进行查封并着手拍卖。被执行人甘某在房产被查封过后,立即联系执行法官,承诺近日履行完毕。(黄相钞、谭章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