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屏山法院调解兑现扶贫保理赔款确保精准扶贫户不返贫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丁如林 发布时间:2020-04-10 11:48:59

4月9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立案调解一起扶贫保险纠纷案,通过立案法官的努力,保险公司将11428元兑现给朱某。

qq_pic_merged_1586490445451.jpg


原告朱某(女)家庭为屏山县新市镇精准扶贫户,家庭成员朱某丈夫温1(户主死者)、朱某、儿子温2、儿媳邹某、孙子温3、孙女温4、孙子温5。

2018年6月5日,温1家庭户向保险公司购买“扶贫保”保险,保额80000元。

2019年7月9日,温1因交通事故死亡。后朱某向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以温1驾驶的电三轮为机动车为由拒赔。朱某向屏山县人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要求理赔11428元。

屏山法院受理后,考虑该户为屏山县精准扶贫户,该户原告精神二级残、儿子听力三级残,主要依靠低保和外出务工维持生活,失去主要劳动力,家庭状况更加困难,当即组织立案调解,促成保险公司兑现保额,并为朱某免交了诉讼费。(丁如林)


责任编辑:李月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