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攀枝花市中院知产庭法官走进米易县攀莲镇水塘村,巡回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因考虑到全市现仍处于疫情防控期,故仅有该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当事人家属和少量村民参与了旁听。
该村村民张某家的承包田田埂因受张某富、张某贵承包的鱼塘蓄水浸泡和鱼钻已垮塌多次,对此张某曾多次找张某富、张某贵,要求其对这一承包田田埂浆砌水泥堡坎,但遭张洪富、张洪贵拒绝,经村委会、派出所多次调解无效后,张某将张某富、张某贵及水塘村十四组诉至法院。合议庭为了更为直观的了解田埂垮塌情况,于当日上午进行了现场勘验,并本着就近就地、司法为民的原则,为方便当事人诉讼,便决定到该村村委会审理此案。
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均依法充分地进行了各自的陈述和答辩,庭审结束时承办法官告知双方当事人要沉着冷静,少一分埋怨、多一分体谅,双方都是邻居,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应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同时还告知本案的结果将择日宣判,双方当事人纷纷点头,表示庭后会好好考虑。
此次下乡巡回开庭做到了延伸、拓展诉讼服务,有效地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也让旁听人员感受到了法律威严,学到了法律知识,提升了维权意识,体会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潘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