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法官,您好!我还欠申请人黄某某3万多块钱,我马上支付给他,我急用四川农村商业银行的那张卡,麻烦你帮我把银行卡解冻,谢谢”。
黄某某申请执行何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叙永法院在2022年6月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何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法律文书,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何某的财产进行查询,并对被执行人何某微信零钱2500元、银行卡内零星存款采取了冻结措施,并电话通知被执行人何某来法院履行相应的义务,告知其银行卡、微信已被冻结。但执行法官和申请人黄某某多方查找也没找到被执行人何某在何处,只能电话联系督促其履行义务。从6月到9月,执行法官跟被执行人何某打了几十个电话,但被执行人何某每次都以“下周还”,“过几天就处理”等借口赖账。
冻结银行账户的执行措施很快显现效果。因被执行人何某的朋友不知道其银行账户已经被冻结,向他的四川农村商业行账户转了几万块钱。何某发现不能支用该笔钱后,这才意识到躲避执行无济于事,必须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能彻底解决问题,于是主动联系执行法官承认错误,向申请执行人黄某某支付了欠款,其银行账户才得以解除。
叙永法院充分运用执行信息技术升级带来的便利,将查控、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微信和支付宝等作为当前执行的必要手段,不管银行账户有无余额立即进行冻结,进一步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促使其尽快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唐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