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合江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对被执行人实施强制执行措施,成功执结一起罚金案件,涉案金额10万元全部履行完毕。
据悉,张某因犯贪污罪,被合江法院判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因张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缴纳罚金义务,法院于2022年9月28日移送立案执行。经调查,被执行人张某银行账户仅有存款1万余元,另每月有养老保险金1000余元及农村自建土坯房一处,此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通过对张某未成年子女、配偶名下财产调查,也无相关的不动产等财产可供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其仍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且未向法院报告财产,仅表示无力一次性支付完毕罚金10万元,只有银行账户余额及养老保险金可扣划支付。
见此情形,执行法官决定找到张某进行约谈,并依法对其实施搜查,经搜查发现其微信账户零钱通有存款3.9万元。鉴于张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且不报告财产的行为,执行法官拟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张某立即表示可以联系亲属代其履行罚金,并通知亲属来到现场。当日,其亲属当场代张某兑现了6.5万元罚金,余款3.5万元由法院在张某存款账户中直接划拨,至此,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为提升刑事涉财案件执行到位率,合江法院严格落实“六必查”“四必谈”执行举措,充分运用搜查、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形成强大震慑,促进生效判决义务履行到位,维护司法权威,实现法治效果。
(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