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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来源:稻城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1-18 17:29:15

 11月18日,稻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稻城县院班子成员、院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干警代表参加集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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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立刚指出,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在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全体检察人员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市检察机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曹立刚检察长强调:要学深细悟,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要义。要牢牢把握伟大变革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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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立刚检察长要求:一要领学促学,学习宣传好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从政治的高度、理论的深度、实践的角度和历史的维度准确把握、深刻领会,全体检察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增强思想的主动,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当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带头人。

二要能动履职,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在具体检察工作中。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深刻认识和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以更加高效的法律监督工作,以更加有力的检察作为,打造更高质量的稻城检察事业,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要学用结合,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扎实开展“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实干实绩检验学习成效!


责任编辑:唐方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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