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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起纠纷,庭前调解促和谐

来源: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杨伶玲 发布时间:2022-11-18 17:17:34

11月16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通过庭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让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维护了经济社会的和谐安定。当事人刘某点赞:“我费力追讨的货款,法院太给力了,一下子就帮我解决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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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181220日至2019119日,宋某通过熟人介绍在江某经营的海鲜批发经营部订购海鲜。在宋某的海鲜店因经营不善倒闭之后,还有一部分货款没有给付,刘某多次催促宋某支付货款无果,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故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当事人均是屏山周边的人,承办法官考虑到促进社会和谐,遂约好双方到法院进行现场调解,面对面解决问题,化解双方矛盾。在调解过程中,宋某对所欠货款的事情表示时隔太久,记不清楚,故不愿意向刘某支付货款。为了尽量帮助宋某回忆起当时所欠货款的细节,承办法官建议宋某联系当时海鲜店的合伙人,帮助其回忆。通过多方联系沟通, 以及对宋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劝解宋某设身处地理解刘某的难处,双方能够圆满解决纠纷才是最终目标。最终,宋某认可了欠款事实,并向刘某表示了歉意,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了刘某货款18122元。至此,这起买卖合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均对法院“不用打官司”的调解方式表示了极大的肯定。

为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屏山县法院积极运用调解机制分流处理矛盾纠纷,有效降低诉讼当事人的维权成本,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率,践行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的理念,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杨伶玲)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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