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峨边法院沙坪法庭:上门调解化纠纷 法庭服务暖人心

来源: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作者:胡玉飞 尹之墨 发布时间:2022-11-17 15:37:07

近日,峨边法院沙坪法庭主动上门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成功化解了原被告双方的矛盾。

案件回顾

2014年,被告彭某在美姑县承包工地工程,期间在原告曾某处购买猪肉,并承诺一年付一次款。

同年年底,彭某因未收到工程项目款,无力支付猪肉款,只得向曾某出具一张载明欠款37,000元的欠条。此后,曾某每年都会找到被告彭某更换欠条。

截至2022年6月,曾某连续八年讨要货款无果,终于失去耐心,向峨边法院提起诉讼。

上门调解

沙坪法庭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被告彭某了解案件情况,彭某表示拖欠货款属实,但并非有意赖账,只是身患疾病,生活确有困难,没有一次性付清款项的能力。

法官还了解到,彭某长期居住在老家金口河某村山上,现在靠种植枇杷、蜡虫树维系生活。近期,彭某刚做完腰椎手术,不便到法院应诉。

考虑到案件争议不大,彭某也有还款意愿,在征求双方意见后,为减少彭某的奔波劳累,法官决定主动上门为二人主持调解。

640.png

调解过程中,曾某理解了彭某的困难,表示只需彭某归还货款本金,不计利息。法官从维护双方利益的角度出发,为双方提出分期付款的解决方案。经过反复沟通交流,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确定了合理的分期付款时间,双方纠纷就此了结。

(胡玉飞 尹之墨)


责任编辑:唐方琼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