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1日晚18:03,泸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收到来自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出勤预警:“泸县法院(2022)川0521执1334号案件的查封车辆,请泸县法院准备资料,请龙马潭法院出警查扣车辆!”这是自2022年11月7日泸州市跨区域车辆联动查控机制建立以来,对泸县法院首查封车辆第一次实施的泸县、龙马联动查扣行动。
收到消息后,泸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对查封扣押该车辆快速做出安排和部署;18:12,泸县法院干警与龙马潭法院干警取得线上联系;18:13,泸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派出车辆和执行人员前往泸州市龙马潭区对车辆进行查扣,本已下班的两位执行局员额法官及一名法官助理,迅速回归工作岗位,赶往车辆停放位置。
18:48,在龙马潭法院干警的增援、协助下,泸县法院干警找到了停放在泸州市龙马潭区金山路的被执行人车辆,并对车辆实施了有力的控制;19:22,泸县法院干警顺利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通过向车辆使用人(被执行人的前妻)释法明理,使得车辆使用人自愿平和地交出车辆钥匙。至此,在龙马潭法院干警和泸县法院干警的执行联动下,实现了对该车辆的成功扣押,最大限度防止矛盾冲突的发生。
泸州市跨区域车辆查控联动机制,是在市委政法委组织建立协作运行新机制常态下,有力推进解决执行难的重大举措,有效地实现了跨区域对车辆的查封扣押,对进一步落实平安建设工作,确保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如期实现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邓林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