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乐山市市中区法院大力支持,执行标的物已安全扣押至指定位置。”湖南省长沙县法院在电话中对市中区法院“执行不分你我”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11月11日上午,乐山市市中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长沙县法院协助执行电话,请求协助扣押并转运一台价值260余万元的大型机械设备。据悉,被执行人四川某建筑公司在经长沙县法院多次催告后,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现该设备被案外人实际控制,执行现场具体情况不明。经执行局与法警大队分析研判,该案执行受阻风险较大,故立即与长沙县法院制定协同执行工作方案后,组织5名干警前往现场协助执行。
5名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后,按照事前分工,立即控制机械设备,并对执行现场进行警戒。在得知设备将被法院扣押,停放场所负责人和设备控制人陆续赶来,分别以未缴纳设备停放费和设备已经抵偿债务为由,试图阻止设备扣押转运。针对情绪激动的案外人所提异议,两地法院执行干警耐心细致进行释法说理,并告知其阻碍执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经过一个多小时疏导,二人均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停放费和债务另行解决,至此设备得以顺利扣押转运。
此次成功协助异地法院执行,既充分展现出市中区法院强化执行工作大局意识,也是建立跨市联动执行常态机制的有益实践。同时,兄弟单位之间有案必帮的工作态度,也进一步坚定了两地基层法院全力破解执行难的决心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