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新闻媒体的现场监督见证下,峨眉山市法院强制执行完毕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游某、黄某与罗某同为某小区邻居,乐山某置业有限公司系该小区开发商。2019年,游某、黄某以开发商擅自将罗某房门由内开入户改为外开入户损害其权益为由,向峨眉山市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判决:由开发商与罗某共同将罗某房屋的入户外开门改装还原为入户内开门。
判决书生效后,因被告一直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查,2019年峨眉山市法院共受理涉该小区房屋入户门由外开改内开的同类案件20余起,虽已判决改门费用由开发商承担,但因大多数业主房屋已装修,入户门改内开后将损害其室内装饰装修、减少其住房实际利用面积等原因,且部分业主认为外开门系开发商交房前的行为,与其无关,进而抵触情绪较大,增加了案件的执行难度。
执行现场
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向涉案当事人耐心开展释法明理,同时疏导现场群众并隔离执行区域,成功将罗某房屋入户外开门改装为内开入户门,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此次峨眉山市法院针对该批案件所采取的首次强制执行行动,达到了预期的执行效果,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将有力促进后续同类案件的顺利执结,峨眉山市法院将继续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以实际行动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