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以为要打官司才得行了,没想到分钱没花,一哈就解决了……”近日,在泸县法院调解室里,当事人朱某当场签下调解协议后说道。
今年初,朱某受邀到贵州六盘水卓某的工地务工。务工结束经结算,双方确认卓某尚欠朱某劳务费2万元,卓某因资金紧张一直未付。10月13日,朱某在泸县玉蟾街道偶遇卓某,双方就欠薪问题发生纠纷,卓某报警。民警将双方带至派出所,了解双方产生纠纷的经过并及时与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进行联系。人民调解员到场后,在双方同意下立即进行了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卓某欠朱某劳务费2万元,限期于当日支付0.5万元、12月13日前支付1.5万元。
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到泸县法院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法院受理该案后,及时对协议予以审查并裁定有效。至此,一起有可能激化矛盾、上升为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的欠薪问题,在公安、人民调解委员会、法院的相互配合下,得到妥善化解。
近年来,泸县法院在矛盾纠纷案件办理中,充分发挥公调诉联动机制作用,让群众烦心的小事、揪心的大事,能快办快调快化解。自该机制建立以来,在高效、快速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节省司法资源的同时,使得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得到有效提升,矛盾纠纷有效吸附在当地,社会不稳定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截至目前,泸县法院通过该机制化解矛盾纠纷348起,涉及金额1800余万元。
(郑红英 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