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阳法院江北法庭开庭审理一起“特殊”案件。该案原告王某系听障人士,被告骆某系聋哑人士。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承办法官邀请手语老师全程现场翻译,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案情回顾
骆某因经营需要向王某租赁其从别人手中转租来的一间商铺,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对租赁时间、租赁费用以及房租支付方式等进行了约定。在房屋租赁期间,两人因房租支付和退租再转租的问题产生纠纷,王某遂将骆某诉至法院。
庭审中
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骆某系聋哑人,特意放缓庭审速度,用精炼易懂的语言、适中的语速,控制庭审节奏。手语老师同步准确翻译,为庭审各方架起了一座无障碍交流的“桥梁”,确保当事人的陈述权、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也为查明案件事实、公正裁判提供了有力支持。
原被告双方因在诉前沟通不畅,导致被告对原告存在很大敌意。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休庭后,为确保案件能够取得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承办法官再次与手语老师联系希望能在她的帮助下合力打开被告心结。当晚无数条信息在法官、翻译、原被告间来回传递。在法官和翻译的共同努力下,被告终于放下成见。
次日,被告骆某当庭将房租支付给原告王某,当事人双方也握手言和,成功化解了矛盾。
公平正义不会因“无声”“无语”而缺席。江阳法院切实保障残疾人群体的合法权利,以“无限”服务融化“有限”交流,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情,让司法为民在“无声”世界落地生根。
(孙黎燕 许正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