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开展以来,东坡法院全院干警牢记职责使命,无私奉献、顽强拼搏,勇毅前行、踔厉奋发。近日,东坡法院崇礼法庭受理了一起特殊的赡养纠纷案。94岁高龄老人将3名六七十岁的老人告上法庭,承办法官运用“线上+线下”齐发力的方式,成功化解赡养纠纷。
基本案情:
原告周某某,现已年满94周岁。被告李某1(75岁)系原告大女儿,现住在新都;被告李某2(67岁)系原告二女儿,现居住在眉山;被告唐某某(68岁)系原告三女婿(原告的三女儿已于2007年去世),现居浙江嘉兴。此前原告由两个女儿和三女婿轮流供养,从2021年7月底开始,原告居住在眉山市某养护中心,每月产生一定的生活费和医疗费。因三被告均认为自己已尽到赡养义务,就原告的赡养费支付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承担赡养义务。
本案原、被告均是古稀老人,首先面临的难题即是沟通,对居住在眉山的当事人,承办法官进行面对面沟通;对居住在外地且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承办法官一方面通过电话与本人联系,另一方面与当事人子女进行沟通。通过各种方式了解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件的矛盾焦点以及三被告对赡养原告的真实想法和意见。在案件开庭审理前,从情、理、法等方面进行疏导释法,促使三被告达成了初步赡养方案。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天各一方,受疫情影响较大,在取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组织网络视频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因各方当事人意见不断变化,导致形成的初步赡养方案不断修改补充,又因当事人情绪激动使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在此情况下,承办法官没有终止调解,而是凭借自身多年办案累积的丰富经验,耐心、细致、融入情感,最终平息了当事人怨气,达成了圆满的调解方案,解决了原告赡养问题。
家事纠纷案件涉及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注重调解才能及时解决各方的矛盾冲突,崇礼法庭依托家事纠纷类型化审判,充分运用家事案件柔性审判方式,维护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下一步,东坡法院还将继续主动担当、忠诚履职,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进一步增强法院队伍专业化能力,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