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彭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明知他人贩卖毒品,而用微信收款“洗钱”方式帮助贩毒分子掩饰、隐瞒毒资来源和性质的案件。该案是全区首例银行工作人员发现的“反洗钱”案件,十余名银行工作人员到庭旁听庭审。
2021年10月,被告人陈某明知饶某在贩卖毒品,为帮助其掩饰犯罪所得的来源,先后在眉山市东坡区、彭山区通过自己的微信帮助饶某收取毒资共计2300元,再将毒资微信转账给饶某。区法院经开庭审理,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后,依照相关法律,当庭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陈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彭山法院始终保持对涉毒犯罪活动“零容忍”态度,坚持对毒品、毒资双链条打击,坚决斩断涉毒犯罪的经济命脉。通过案件公开审理和旁听观摩的方式,强化普法宣传,提醒广大公众切勿随意将收款码、银行卡等借给他人使用,切莫因贪图私利或碍于亲情、人情而实施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免沦为他人从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
(张书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