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洪汛到富顺县法院板桥法庭调研指导工作。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甘雨财,富顺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刚等陪同调研。
在板桥法庭,吴洪汛详细了解了党建文化阵地建设、“红梅党员法官在身边”工作机制、调解平台运行等情况,着重听取了关于人民法庭办理执行案件试点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在场的同志进行了深入交流。
吴洪汛在听取现阶段工作情况后,对富顺县法院板桥法庭办理民事执行案件前期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人民法庭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要持续深化对新时代人民法庭职能定位的认识,充分发挥法庭熟悉当地社情、案情的优势,密切配合派驻执行组开展相关工作,采取灵活的执行方式,促成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和修复关系,确保乡村社会和谐稳定。
针对法庭工作,吴洪汛强调,一是要以党建文化为引领,激发审判队伍活力。坚持“支部建在庭上”,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开辟党建文化宣传阵地,全面推进党建文化建设,营造全员抓党建的良好氛围。深化党建品牌影响力,着眼打造“红旗党支部”“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组织党员法官参加诉讼服务、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志愿服务,促进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
二是要做好做细群众工作,真心真意办好实事。要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宗旨,积极转变工作理念,全力推动“司法关怀在身边”三大品牌,充分发挥“红梅党员法官在身边”的正能量效应。要不断强化诉源治理,通过培育调解人员力量,实现优势互补、协调促进的作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三是要善于总结经验,敢于突破创新。要积极探索人民法庭办理民事执行案件试点工作,先行先试,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在遵循审执分离的原则下,强化审执联动,充分利用基层力量,整合各方资源,不断丰富执行方法措施,增强法庭综合治理能力,保障基层邻里和睦,以法治力量助力乡村振兴。(张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