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我们今天上午就去小区调解这个买卖合同纠纷……”接收这个案件还不足48小时,内江市中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接到这个任务,已经出发在路上了。
原来,承办法官蔡利霞在产假复工接收的第一个案件是一起小额买卖合同纠纷,原告因被告迟迟未按约定支付购买空调尾款而起诉,涉及金额较小、权利义务较为明确,蔡利霞法官遂当即决定电话调解该案。
奈何,被告在听到法官自报家门“我是市中区人民法院……”时,果断挂掉了电话……
在仔细查阅卷宗相关资料后,蔡利霞法官发现诉状上被告的地址离法院不足20分钟步行路程,于是当即通知原告,并准备好相关文书、送达回证等,风尘仆仆赶往被告家中。
调解过程中,原告内江某电器有限公司经理介绍其曾出售3台空调给被告,已支付定金10000元,剩余尾款6500元约定于安装完毕确认合格后支付。现空调已安装使用近五个多月,被告却迟迟未支付尾款并且还要求退货。而被告王某坚持声称原告出售的3台空调中的其中一台是滞销货,生产时间久远,与销售员当时声称的新机不相符合,使用中还时常出现嘈杂声。且安装后不久她曾亲自到原告店面要求退换货,但原告方销售员态度恶劣且拒绝接听电话,才导致迟迟未退换。
蔡利霞法官充分了解原被告双方诉求之后,仔细检查了该空调的能效标识、合格检验证、发票以及使用情况,确定原告内江某电器有限公司存在瑕疵行为,但不影响买卖合同实际履行。于是决定单独劝解双方当事人,逐一突破。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减少支付尾款2000元,其余尾款4500元现场支付。由于被告年龄较大,不常使用快捷支付,蔡利霞法官及其书记员还陪同其到银行取款支付。
每一起案件对于蔡利霞法官来说,都是“说走就走”的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她一直秉持着彻底化解纠纷、不给执行留“后遗症”、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的理念,坚持能调则调、应调尽调,所承办的案件不论大小、不论难易,在开庭排期前都竭尽所能电话调解、上门调解,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