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新中国成立那一年出生,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新中国也不会有我。党的二十大召开了,我激动不已,也想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表达感恩。所以,我要用诚信守法给党献礼,就算每天打点零工挣个几十块,也要把钱凑齐了履行义务。”这是钱大爷从破布包里拿出一叠有零有整的现金时,对攀枝花西区法院执行法官说的话。
1949年出生的钱大爷,早年间与谭大爷签了租房协议,住在谭大爷旁边二十多年,平日里两人关系很不错,经常一起散步下棋。2022年初,钱大爷住的房子即将拆迁,谭大爷便想让钱大爷搬出去以便及时拆迁,可钱大爷却以自己老了没地方住为由,拒绝了谭大爷。无奈谭大爷把钱大爷诉至法院,最终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判决钱大爷立即搬出房屋,并支付租赁费2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发现:钱大爷没有固定收入来源,年龄也大了,平时主要靠做点零工维持生活。不论是支付2000元房租还是腾退房屋都有很大的难度。
执法法官首先找到钱大爷进行释法明理,详细告知了执行的救济渠道和对判决的申诉办法;同时通过走访了解到钱大爷在乡下有个儿子,但是生活也比较困难。性格倔强的钱大爷因为习惯与老伴单独居住,并且不愿意给孩子增加负担,所以才一直在外打零工租房生活。执行法官及时与钱大爷的儿子取得联系,并细致讲解了案件情况。钱大爷儿子当即表示,愿意把父母接回共同居住。
住房的问题解决了,但是2000元的租金执行却始终没有找到突破口。正当执行法官准备先腾退房屋,再寻求租金的解决方法的时候,钱大爷不但把房屋钥匙主动交了出来,而且还拿出了一叠现金主动履行义务,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谭大爷对钱大爷的行为也很钦佩,主动提出租金减免一半,并把房屋钥匙当场还给了钱大爷,表示拆迁之前可以随便使用。经历了对簿公堂的两位老人,因为法官有温度的执行最终握手言和。
钱大爷的案件仅仅是西区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圆满处理的众多案件之一。西区法院将坚持把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到每一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周洪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