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挠他人施工,还将前来处理的警务人员咬伤,终被判刑!
近日,叙永法院审结一起妨害公务罪案件,认定被告人龙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龙某因与邻家纠纷,阻挠其正常施工,待他人报警后,不仅不听从出警民警的处置,还在被强制传唤时,将一同出警的辅警何某右大腿咬伤。经鉴定,何某右下肢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公诉机关以被告人龙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叙永法院受理后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龙某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龙某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已经取得何某书面谅解,综合本案实际情况,遂作出前述判决。
公安机关民警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的重要使命,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在公安民警执法时,应当积极配合,履行应尽的义务,为良好社会环境的营造贡献力量。
(韩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