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执行联动,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近日,盐边县法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座谈会,在反制规避执行方面达成共识,全面助推解决执行难问题。
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由县法院建立限消、失信企业数据库,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放检索权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办理股权变更、减少注册资金等业务时对公司进行检索,若发现有被法院纳入限消和失信的企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则提醒其有法院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完毕。
二是对失信被执行企业有关变更业务进行限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县法院协助执行的要求,对于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公司,暂停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业务,对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自然人进行任职资格限制,限制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三是建立“点对点”联络机制。双方各确定一名联络人,对已被法院录入失信被执行和限消名单的被执行企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受理该企业注销申请时告知县法院,法院有异议的则暂停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四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持续完善法院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执行协作,切实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内外合力,构建综合治理大格局。(文戴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