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丹棱县法院执行局强力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切实维护了涉案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原告代某与被告黄某在法院协议离婚,约定两个婚生子女由原告代某抚养,被告黄某每月月底前向代某支付两个子女抚养费2000元,并承担一半必要的教育费、医疗费。至2022年8月,黄某未支付子女抚养费22000元、教育费2000元,期间代某向黄某多次主张费用无果,遂向丹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丹棱县人民法院向黄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后,黄某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执行法官立即启动“线上”+“线下”财产调查,分别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车辆管理部门、被执行人所在地村委会等调查被执行人黄某的财产情况,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代某为此焦虑万分,两个子女,一个上初中,一个即将上小学,不仅独自担负的抚养,眼下子女的学费还无着落,面对黄某的不负责任却又束手无策,致使原本生活窘迫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只能将希望寄托法官。
为切实解决申请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尽早为两位未成年人争取合法权益,执行法官立即传唤黄某到法院,但黄某仍抵赖不履行,随即执行法官依法对黄某进行了搜查,发现其微信账户资金转账的流水记录,执行法官情法并用,劝告黄某肩负起一个父亲的应有责任,孩子的成长离不开父母的关爱。随后又向其释明:若仍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可依法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面对法律的威严和法官的教育,黄某当场悔过,立即筹措24000元,当庭向代某支付了子女抚养费22000元、教育费2000元。
执行法官提示: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尽的法律责任,拒不履行将面临法律制裁,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谌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