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理念,强化岗位责任和服务意识,细化规范工作流程,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优质高效回应群众诉求,积极迅速响应群众期盼,近日,筠连县法院出台《首诉负责制实施办法》。
《办法》明确当事人或群众以来访、来信、来电、来邮等方式,提出办理查询、咨询、业务受理等诉求,首位负责接待、首位拆阅来信、首位接听来电、首位查收邮件的干警为首诉负责人,对当事人或群众的诉求得到依法办理承担“第一责任”。《办法》对首诉负责制的适用范围、适用原则、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登记留存、督察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详细规定,同时,配套制定《首诉负责制执行情况登记表》,建立首诉负责制登记台帐,对当事人或群众具体诉求及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全流程跟踪问效,实行诉后回访,确保《办法》落地落实。
《办法》以负面清单形式列明干警在执行首诉负责制中的禁止行为,将当事人或群众诉求依法办理质效纳入督察检查、接受监督、干警考核、责任追究等举措中,形成强大监督力,确保责任明确、办理有效,保证《办法》实施见行见效。
(何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