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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成功又不想要?法院对任性悔拍者:罚

来源:康定市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18 22:52:00


网络司法拍卖是一个热门且新鲜的事物,但是司法拍卖并非儿戏,不同于网上购物的“7天无理由退款”,若盲目跟拍,竞拍成功后又反悔,买受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近日,康定市人民法院在处理一起没收财产案件中,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依法对涉案标的物一部oppo手机进行公开拍卖。我院在拍卖公告中对手机实际情况进行了详细阐述,并特别提醒竞买人理性参拍。

该标的物起拍价为1元,保证金为标的20%,即0.2元,每次竞拍加价幅度10元。买受人王某某参与竞价2次,出价分别为101元、211元,并最终以211元的价格拍得手机。拍卖结束后,王某某除报名竞拍交付的保证金0.2元外,余款未按指定期限交纳。我院执行法官以电话方式多次催告王某某限期交纳尾款,其以不想要此手机为由,拒不交纳。

某某在知晓网络司法拍卖操作流程和规则情况下,没有真实购买意愿恶意竞拍,在竞拍成功后拒不支付尾款,其行为严重干扰了司法拍卖秩序。为了严肃执法,维护法律权威,倡导社会诚信,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康定市人民法院决定对王某某处以500元罚款以示惩戒。经法院出具生效法律文书,某某表示服从罚款决定,缴纳了罚款。

法官提醒

网络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是及时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重要执行措施,并非普通的商业买卖,更不属于一般的网络购物,不可想买就买,想退就退。

悔拍行为是一种严重影响司法拍卖秩序、浪费司法资源的行为,法律法规对于悔拍行为规定了惩罚性措施,如保证金不予退还、补差价等,恶意悔拍、恶意抬价、扰乱拍卖秩序的人,则可能会面临罚款甚至是构成刑事犯罪。

在此,法官也要提醒参与法拍一定要尽到审慎义务,充分了解法律政策,认真阅读拍卖公告,确实有购买意愿的方可参与竞拍,切勿盲目参拍,悔拍则必罚!

 

 

 

 


责任编辑: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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