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采用案件分道、分包、分比“三分”法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为审判工作提速。
分道:相继制定《民商事审判繁简分流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关于民商事审判专业化团队建设方案(试行)》《关于繁简分流运行流程的实施方案》等工作规程,明确了简案的范围,初步的识别标准,由立案庭负责人兼任程序分流员,坚持“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前台认为不适宜速裁的,一般情况下应当在立案之日起15日内向程序分流员提出异议。程序分流员认为异议成立的,可以将案件收回分配给后台。
分包:组建“1+4”快审团队,以繁简分流改革落实专业化审判团队,在院机关立案庭成立1个快审团队,4个法庭设立民事速裁团队,执行局、刑庭分别设简案团队。快审团队、速裁团队、简案团队区分为前台,办理简单案件,民庭、行政庭、刑庭和执行局的难案团队、院领导团队称为后台,办理负责案件。
分比:明确要求,强化考核,2019年按照前后台7:3办案比例,明确各个团队的办案目标,并将此办案目标纳入部门、个人考核,与绩效挂钩。2019年全院民事案件结案1628件,速裁快审团队结案1231件,占75.61%。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8.7天,同比上升6.11%,司法调解结案529件,调撤率62.78% ,实现了“简案快审、难案精审”的预定目标。(丁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