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泸州疫情爆发以来,江阳法院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全院干警下沉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始终坚持做好审执工作,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9月13日,原被告双方因疫情管控无法到达现场,江阳法院通滩法庭法官张正君通过线上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
案情回顾
原告承揽被告承建的某楼盘楼通风管道制作安装工程,原告如期完成安装。2022年1月,原告与被告共同对所涉工程进行收方,确定通风管道制作安装量。由于双方对工程款协商未果,原告遂起诉至本院。
法院审理
本案因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工程完工后也未进行结算,双方对原告实施的工程量无异议,但对工程计价、工程质量、付款方式等存在较大争议。考虑到疫情因素,承办人在一线抗疫的同时,多次通过电话进行调解,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又进行了线上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在线签字确认。
疫情期间,江阳法院将充分利用移动微法院、电子送达、云上法庭、在线调解等在线诉讼服务方式,让数据多跑路,降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实现让诉讼服务不中断、司法为民不停歇,保证疫情防控不松懈,审判执行不掉线。
(张正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