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边县法院民庭通过线上调解,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促使两企业得以顺利复工复产。
春节前,盐边县法院受理了盐边县某建材公司起诉西安某企业买卖混凝土合同纠纷案,被告先后向原告购买了价值470余万元的商品混凝土,但由于资金周转原因,到了春节前尚欠原告170余万元货款未支付。经催要无果后,原告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对被告的账户进行冻结。法院审查后,依法冻结了被告账户。
随后,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由于疫情防控,被告无法到法院来处理此纠纷。随着全国疫情防控形势好转,部分企业也开始复工复产。原告也想复工复产,但因缺少流动资金,复工复产存在现实困难,而被告承建的是重点工程,工期紧、任务重,也着急复工复产,但由于账户被冻结,对复工复产影响较大。
鉴于此种情况,为及时解决涉诉企业复工复产中的实际困难,承办法官决定通过线上调解方式处理此案。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通过微信、电话为原、被告双方释法明理,并几次与原、被告律师沟通,最终促成了被告与原告调解协议。
协议达成当天,被告即向原告支付了全部欠款及诉讼费、诉讼保全费,法院也第一时间解除了对被告账户的冻结,使得两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得以及时复工复产。(严天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