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法院金秋湖法庭来到金秋湖镇渔乡村2组百岁老人程某容家中,巡回审理她状告七子女赡养纠纷案,100余名当地村社干部、群众前来旁听庭审。
程某容现年102岁,育有七个子女。2007年老伴去世后,程某容与长子范某文共同生活,居住在四子范某君的房屋内。2022年3月27日,程某容不慎摔倒致左腿骨折,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范某君雇请护工对母亲进行护理。因护理及医疗费用过高,范某君感到承受困难,希望其余兄弟姊妹共同承当母亲的医疗费、护理费和赡养费,但是其余兄弟姊妹均不予理睬,经镇村多次组织调解未果。无奈之下,程某容将七子女诉至法院,要求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分摊医疗费、护理费。
承办法官调查了解情况后,决定将法庭搬到老人家中,巡回审理此案,并开展普法宣传。当天的庭审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陈诉和辩论,从法律规定、道德要求、家庭和睦等方面出发,耐心明理释法。因七被告之间除赡养母亲外,尚有诸多家庭矛盾,导致分歧太大,一时无法调和。法官决定休庭后再行调解,理顺情感、解开隔阂,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一揽子解决老人的赡养、护理和医疗问题。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看望慰问了程某容,再次征求了她的意见,向其解释为何没有当庭宣判而选择继续调解的缘由。老人表示理解和赞同,感谢法官上门来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
随后,法官结合近年来审理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向旁听群众宣讲防范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相关知识,发放民法典、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手册,普及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弘扬尊老爱老传统美德,不轻信、不转账、不参与,守好自己的“钱袋子”,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通过旁听庭审和法官的宣讲,知道了赡养老人是法律规定子女应尽的义务,搞清了犯罪分子常用的诈骗手段,希望法官多来村里为我们普法。”金秋湖镇渔乡村村民李某某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