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智慧法院建设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的重要作用,2022年8月25日下午,盐边县法院首次利用在线远程庭审系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告王某某自愿于2022年12月15日前偿还原告朱某某借款本金及利息32000元。
在线远程庭审只需要书记员操作“法庭书记员庭审系统”即可,无法来到现场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小程序参与庭审活动,其画面与法庭的庭审画面一致。
庭审中,法官在审判庭内进行庭审,多名当事人在法庭外通过移动互联网方式实时参与庭审,整个庭审过程中的画面与声音同步传输,声音清楚、画面清晰,既能进行网络直播,也能对庭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当事人还可以在移动端上核对笔录并进行签字确认。
在线远程庭审系统的使用,既保证了庭审的时效性、规范性、合法性,又避免了因被告不能到庭而不能参与举证、质证的问题,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减少了当事人的出行成本,降低了疫情传播的风险,提高了人民法院办案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效率。(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