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需要钱治疗,因为我想活下去。”这是一个癌症晚期病人最后的心声。这是一起抚养费纠纷,法官在癌症病人王某病危之际,果断采取诉讼保全、先予执行等措施,让王某提前获得部分治理费用,帮助王某与病魔对抗,与生命抢跑。
基本案情
王某与魏某原系夫妻关系,婚后生育一女小雨。2013年3月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孩子小雨由王某抚养,魏某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离婚后,魏某一直未支付抚养费。2021年2月,王某身体突感不适到医院检查,被确诊患“宫颈癌”,系晚期,急需治疗。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魏某支付其已垫付的抚养费。
诉讼保全+先予执行
由于王某患重大疾病,生命垂危,急需治疗费用。为了给王某提供快速及时的司法保障,法官当即决定打通“绿色办案通道”,快速立案、果断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依法冻结了魏某名下共计17000元左右的存款。但是几天后,王某的父亲急匆匆地跑来告知法官王某病情恶化,家里为了治疗早已债台高筑,实在无力继续支付高昂的抢救费用,遂向法院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法官经审查快速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并及时移送执行,执行局的办案同志用最快的速度扣划了魏某账上的存款17000元,让王某提前获得部分治疗费用。
心理咨询
法官还了解到未成年人小雨在父母离异后长期跟随母亲王某生活,担心王某突然患病会给其心理造成影响,特邀心理专家游教授对小雨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经过法官和心理专家耐心地开导,小雨的脸上渐渐露出了笑容,并表示会积极乐观的面对未来。开庭当天,王某因为病情恶化,委托了其父亲代为参加诉讼。通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魏某将王某垫付的抚养费全部支付,并且对小雨的今后的生活也一并进行了妥善的安置。
该案快立、快执、快审、快结,从立案、保全、先予执行到结案耗时十余天,特别是通过先予执行让王某以最快的速度提前获得治疗费用,最大限度保障了癌症病人王某的切身权益,真正地做到了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