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与其他案件不同的是,该案采用线上“微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不到40分钟就成功达成和解协议,并在线签字确认。
曾经积怨颇深的双方当事人息诉止争、握手言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时间回溯到2020年6月7日,二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商业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被告承租二原告所有的位于攀枝花市新福路的房屋。
合同签订后,二原告依约向被告交付了房屋,被告接收并使用至今。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当在2022年6月10日前向二原告支付2022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14日租金,但被告未支付房屋租金并明确表示不再租赁案涉房屋。
根据合同约定,被告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为此,二原告诉至东区法院。
法官欧阳梅认真研阅卷宗、了解分析案情,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耐心分析法律关系,积极组织调解,促成双方初步达成调解意向。
开庭时间确定后,鉴于被告远在云南省昆明市,因为疫情原因无法到庭参加庭审,为此,欧阳梅法官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微法院”平台,采用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法庭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履行调解意见,一起房屋租赁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前后用时不到40分钟。
该案的在线成功调解,充分体现了东区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主线。
民有所盼,必有所为。近年来,对于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当事人确实无法参加庭审的案件,东区法院积极利用微信群、远程调解设备等方式开庭审理,不仅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也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达到“面对面”调解的效果,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今后,东区法院将充分利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等信息化平台,推动立案、缴费、送达、调解、开庭、执行等全流程诉讼服务在线办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司法服务与保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苏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