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四川省屏山县天气达到40度,屏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郑显勇率法官、助理、书记员到中都镇在建高速公路工地现场勘验,为解决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打下基础。
原告中铁某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仁沐新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将新市公路某标段中都隧道转包给被告江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隧道即将施工完毕时,原、被告就增加工程等结算问题产生很大争议,原告认为被告尚欠3000万工程款未支付,双方协商未果,被告拒绝拆除工地设备,导致原告无法按期向业主交付工程。
屏山法院受理后,认为该案件属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并组织双方庭前会议,开展证据交换,消除双方当事人疑虑。在双方难以达成共识情况下,法官决定到现场勘验。8月12日,副院长郑显勇组织双方到中都工地现场,清点了被告在场的设备,组织双方现场确定工程量,嘱咐双方尽快核算清楚工程量后,将施工设备搬离工地。
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以来,屏山法院始终坚持“实心干事、科学作为”,以务实的作风促进案结事了,努力打通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肠梗阻”,以优质的审判服务中心大局发展。
(丁如林 曾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