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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 当事人送鲜花和锦旗为书记员点赞 〡〡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作者:欧阳梅 发布时间:2022-08-13 22: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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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救弱势护人权,合党心顺民意!”10日,远在千里之外的当事人严某委托朋友将一束鲜花、一面锦旗送到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书记员窦薇薇的手里,感谢她急当事人之所急,用最快的时间帮助严某退回了诉讼费,解了严某急需用钱的燃眉之急。

 

当事人为啥给窦薇薇送鲜花和锦旗?

  2022年1月5日,东区法院受理了当事人严某诉陈某合同纠纷一案,东区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严某非案件的适格主体,依法驳回了严某的起诉。4月初,严某向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却误将7358元二审诉讼费缴到了东区法院账户。

8月5日,身在千里之外的严某联系东区法院的一审法官,提出退还诉讼费的申请,同时告诉法官,她家里有十分紧急的开支,急等这笔待退回的诉讼费救急。

书记员窦薇薇从法官处了解到这些情况后,马上展开相关工作。如果是正常退费,一般是当事人自己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但严某不在攀枝花,且她申请退回的诉讼费是错误缴纳的费用,需要多方核查、写申请、打报告、层层签字确认和审批,比正常退费的手续更多,办理过程也更加耗时耗力。

窦薇薇秉持司法为民理念,迅速帮助严某草拟关于退费的情况说明、申请报告,远程指导严某填写当事人银行账户确认书、提交银行账号和开户行信息,为严某办理相关手续等,在窦薇薇的积极努力下,严某错交的诉讼费快速、顺利地退回了她的银行账户,解了她的燃眉之急,让她深切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窦薇薇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着力解决当事人的急难愁盼问题,是东区法院干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新期盼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东区法院干警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作为工作的目标,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今后,全院干警将继续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到“干警多跑腿,群众少跑路”,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作风赢得百姓满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欧阳梅


责任编辑: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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