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三伏酷暑,合江法院福宝法庭的干警头顶炎炎烈日,踏着乡间小路来到福宝镇,骑龙村成功调处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原告瞿某今年已是89岁高龄,其老伴去世多年,现瞿某年老体弱,没有了收入来源。瞿某育有七个子女,但子女们因种种缘由无法就老人的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瞿某向村委会反映情况后,村委会多次组织协调未果,无奈之下,瞿某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于是向福宝法庭提起诉讼。
法庭受理该案后,在立案送达时,承办法官了解到瞿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加之家住山上,地势较高、路途偏远,为方便老年人诉讼,承办法官决定前往瞿某家中开庭审理此案。为进一步增强群众赡养老人的法治观念,此案还邀请了部分村社干部及村民代表参与旁听。
当天上午,已经骄阳似火,气温高达38度,干警们驱车加步行赶往位于山坡上的瞿某家。
审理中,法官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从法律、道德和亲情上辨法析理、耐心疏导,阐明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子女应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并从案件问题的源头进行剖析,厘清各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有针对性地分别做思想工作。
经过数小时的调解,汗水几度浸透干警的制服,瞿某与七个子女间的矛盾终于在酷热的天气里“融化了”,子女们最终就瞿某今后的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至此,瞿某心中的一块石头总算落地了,脸上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