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以来,富顺县人民法院全面开展“红梅党员法官在身边”法庭联系镇街工作,五个人民法庭联系院领导及联系法官到各自联系镇乡(街道)召开联席会议,开展法治宣传、矛盾纠纷研判等,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工作。
各联系法官主动到镇乡(街道)开展联席工作,向当地党委政府介绍富顺县法院落实“红梅党员法官在身边”法庭联系镇街工作机制的目的和意义,尤其是联系法官作为当地党委政府“法律顾问”的角色定位。在联席工作中,联系法官详细了解各镇乡(街道)所涉及的涉诉涉访、社会治安、扫黑除恶等工作情况,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建议,设置办公场所、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开展联席会。
各镇乡(街道)主要领导对该机制高度肯定,同时也向法院提出五点建议:一、开展巡回审判,加强法治宣传;二、提高司法服务,强化司法便民;三、加强与“两所一村”的联动,积极融入乡村治理;四、结合案例说法,提升基层干部法治水平;五、强化对人民调解组织指导,提高专业能力。
富顺县法院开展“红梅党员法官在身边”法庭联系镇街工作,是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的具体推动。黄刚院长强调,各联系法官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此项工作任务:一、强化党建引领。联系法官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将“红梅党员法官在身边”法庭联系镇街工作融入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为地方的平安建设做出努力;二、开展诉源治理。党员法官深入镇、乡、街道,结合富顺县法院“三项重点工作”“五项工作任务” 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协助开展矛盾化解、法治宣传、诉讼服务等工作;三、转变工作作风。始终以践行司法为民为宗旨,推动联系法官下沉基层开展工作,让“红梅花开满富顺”。
富顺县法院持续推动人民法庭与辖区解纷力量联动,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黄三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