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的午后,火辣辣的太阳像是要把大地撕裂开来。连秧田里的水,都晒得暗地发出微小的声音,田里的庄稼耷拉着脑袋,路旁的高粱也热得弯下了腰。7月13日下午,张玉兰法官顶近40度的高温,来到潮河镇就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的老人进行回访慰问。
原告刘某已有91岁高龄,她与丈夫共生育了10个子女,除3个子女不幸过世外,其余7个子女均已长大并成家立业。刘某丈夫离世后,2000至2017年,刘某随小女儿生活,饮食起居均由小女儿承担,2018年后由大儿子和六女儿轮流照顾其生活起居。2022年3月,刘某意外跌倒后瘫痪,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子女照顾与陪护。
可7子女之间就如何赡养老人未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老人将7个子女诉至泸县法院,要求子女们履行赡养义务。泸县法院受理该案后,家事法庭的张玉兰法官积极与刘某的子女、孙子、外孙取得联系,了解赡养老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根本原因,得知并非子女不愿赡养老人,而是子女们对赡养老人的方式有矛盾。为更好地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避免老人与子女之间对簿公堂伤害亲情,张玉兰决定先行进行调解。
调解中,张玉兰法官从情理和法理两方面对刘某的子女进行开导劝说,首先从亲情角度入手,劝他们放下心中怨气,体谅老人的难处,不要留下“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珍惜血浓于水的亲情;其次从法律层面入手,告知子女赡养老人是应尽的法律义务,不能因发生矛盾就对老人的赡养问题视而不见,尤其在老人已经无法独立生活时更应该多加照顾,尽可能提供物质上的帮助和精神上的抚慰。最终,老人与子女们解开了彼此的心结,子女们也达成赡养协议,由每个子女轮流照顾老人一个月。赡养问题解决后,老人自愿撤回了此次诉讼。
“老人撤诉后,子女是否履行了赡养义务?老人的生活质量是否得到了改善?……”尽管案件已撤诉,张玉兰法官心中还是常常牵挂着老人的身体和生活情况。“如果不进行回访,总觉得忐忑不安,心落不到实处。”于是,张玉兰法官冒着暑热来到老人家中进行回访。
来到老人家中,老人表示吃得好、住得安稳,生活很安心很舒适,对目前的生活状况非常满意,感受到了亲情的温暖,也十分感谢法院给予的关心。看着老人幸福的笑容,张法官不安的心也终于踏实了。
此次回访是泸县法院开展“酒麒麟·守护夕阳”“敲门行动”志愿服务活动的一个缩影。为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着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今年7月,泸县法院组织志愿者开展“酒麒麟·守护夕阳”“敲门行动”志愿服务活动,在辖区涉老案件中选择需要提供法律志愿服务的老人家庭,上门开展案件调解、纠纷化解、案后回访、夏日送清凉等志愿服务,切实增强了老年人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
(马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