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衷感谢两位法官,孩子的赔偿款全部兑现了!”7月18日,一位当事人的母亲来到合江县人民法院,向民一庭和执行局的法官分别送上一面锦旗,表达对法官公正判决、高效执行的感激之情。
2021年1月,年仅4岁的刘某某在其住所门前的公共区域玩耍时,被堆放在楼道公共区域的防盗门砸中头部受伤,倒下的防盗门是邻居装修房屋换下的弃用防盗门。刘某某被砸伤导致其闭合性颅脑损伤重型、颅底骨折等多处脑损伤并入院接受手术治疗,出院后接受伤残等级司法鉴定,其开颅术后伤情评定为十级伤残,精神智能障碍评定为九级伤残。于是,刘某某将邻居、邻居的装修工程承包人、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等责任主体起诉至法院,要求各主体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承办法官黄霞受理该案后,积极与各方当事人沟通协调,深入了解诉求并多方调查取证。庭审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以事实和证据说话,依法作出了裁判,确定了各方责任主体应赔偿金额,保障了当事人刘某某的合法权益。
判决生效后,邻居一方将赔偿款履行完毕,但邻居的装修工程承包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刘某某遂向合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周德勇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随即对其名下财产状况进行查控,冻结其银行账户,并查封了其车辆,以强有力的执行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执行立案后短短三天内,装修工程承包人便主动给付赔偿款13万余元,但表示剩余赔偿款是邻居未给付的装修尾款。得知此情况后,执行法官立即与邻居联系,进行释法明理,并向其发出到期债务履行通知书,要求邻居结清尾款。而后几天,邻居付清尾款,剩余赔偿款全部到位,仅仅历时十天,这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一起纠纷,两面锦旗,既承载了当事人的肯定,也是对干警的激励和鞭策。下一步,合江法院干警将以更加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石恩婧 周德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