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由于新冠肺炎疫情依然复杂严峻,在疫情防控背景下,一方面劳动者要全力就业,另一方面,相关企业面临复工复产压力,为依法妥善处理叙州区内因疫情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与宜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宜宾市叙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了此次联席会议。
会上,叙州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红指出,基于疫情防控与经济下行双重不利因素叠加的影响,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矛盾可能更加尖锐,对劳动仲裁委员会与法院的工作要求更高;同时,因交通管制、当事人涉疫、社会心理变化等因素,亦会导致仲裁及审判难度加大。对于涉疫劳动争议案件的办理须坚持“双保护、双推进”原则,既保护劳动者因治疗、隔离引发的劳动争议,又保护企业生存发展;既推进企业全面有序复工复产,又推进劳资双方同度难关。
双方针对疫情下三大劳动争议,即劳动合同解除、劳动报酬给付和感染新冠肺炎医疗待遇,需要统一仲裁和审判标准的问题开展了深入讨论和交流,并提前作好应对预案,对劳动者上岗、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破解了仲裁与审理制度之下存在的裁审衔接不畅,裁审尺度不一等难题,确保仲裁和审判尺度统一。
此次会议,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与宜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宜宾市叙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积极协调,共同建立裁审衔接机制,加强仲裁机构与法院的联动,有利于双方互通信息,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提升办案质效,切实维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曾籽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