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山市市中区法院通过内部强化执行举措,外部争取协调支持,顺利执结陈某松等人申请执行乐山某建材有限公司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11案。
据了解,乐山某建材有限公司租用陈某松等11人农村土地作为原材料堆放场地并支付相应租金,但该公司由于经营困难致停产3年,自2014年起未按协议支付租金,陈某松等人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并胜诉。2020年1月7日,市中区法院受理该案的执行申请。
由于该案租金拖欠多年,申请执行人迟迟未能实现胜诉权益,多次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引起市中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为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切实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市中区法院组织精干力量,加大执行力度,在苏稽镇党委政府、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协调和支持下顺利执结该案,陈某松等11人全额受偿土地租金10万元。(陈若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