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几位格外显眼的群众一同来到了宜宾市兴文县人民法院九丝城人民法庭。一位是沧桑佝偻的老者杨某,一位是白发拄拐的老媪童某,还有一位是身高不过一米二的孩童杨某某。
该三人系2018年九丝法庭审理的一起案件的三原告。案情是小孩杨某某的养父受雇于罗某在木材加工厂务工,不幸遇难,故死者的父亲杨某、母亲童某、养子杨某某将罗某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决被告罗某支付三原告关于死者的死亡赔偿金等。九丝法庭几经调解,最终达成了当事人各方均满意的调解协议。由于调解支付金额数额较大,故被告罗某采取分期付款的支付方式支付给三原告,并于当庭调解之后当即支付了三原告第一期赔偿款,而第二期赔偿款则约定于2019年11月1日前支付。
2019年10月25日,被告罗某来到法庭,称其与杨某等三人民事诉讼案的调解款第二期支付时间快到了,告知法庭工作人员其正在想办法凑钱,一定会赶在约定支付时间前支付给三原告。当月28日下午,罗某通过电话与法庭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称其准备好了现金到庭履行,期间多次催促工作人员联系三原告来庭拿这笔款,当时已是下午五点多钟。由于三原告家住毓秀,交通不方便且离法庭较远,小孩杨某某还在学校上学,遂到了11月1日下午三人才来庭领取了该笔赔偿款,期间被告罗某多次电话联系法庭工作人员询间该笔款原告来拿没有。每个电话、每次询问都不禁让人感到欣慰,虽然人已逝,再多的金钱财富也换不回宝贵的仅有一次的生命,但生者奋发,为不幸承担责任,诚信守时,温暖了人心。工作人员也如实反复地向原告三人转达了罗某的意愿并告知了这些情况,二老嘱咐小孩杨某某“要好好读书,长大了做一个有用的人。”
听起来朴素无华的言语,在悲伤疑重的氛围下,却透露出了逝者家属的宽慰、被告罗某的诚信守时和良知,无疑在寒冬逼近前增添了一丝温暖。(宜宾市兴文县人民法院 九丝法庭 李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