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近日,被执行人杨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来到法院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将拖欠强某的货款全部履行完毕,彰显了诚信正能量。
2014年起,杨某在强某处购买机器,经双方结算,杨某尚欠强某货款118000元,后经强某催收,杨某支付部分后仍欠强某货款75500元并向强某出具了欠条,后杨某因经营困难,未向强某支付剩余货款,强某遂起诉至叙永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杨某2019年10月1日前分期支付完毕强某75500元货款。
2019年5月,因杨某未按照调解书支付第一期应支付的货款,强某遂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杨某当场支付了部分货款后,对于剩余部分的还款双方自愿达成了执行和解。达成和解后,杨某又陆续支付了部分货款给申请执行人,但一直未履行完毕。
近日,叙永法院执行法官接到被执行人杨某的电话,电话中,杨某表示要来法院将欠强某剩余的货款全部履行了。约定好时间后,杨某就主动来到法院,将拖欠强某剩余的货款当着执行法官的面全部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履行完毕义务后,杨某说道:“之前因为困难,一直没有将欠款还上,这次一有钱我就赶快来还钱,总算是将全部债务都履行完毕了,这样也不用再担心会因失信被曝光了,安心多了”。(杨宇宏 何鲤江)